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,大小以四開 (約 39 公分×54 公分)為原則,
一律不得裱裝。
1. 作品需落款,但不可書寫校名(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)。一
律採用素色宣紙(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)。
2. 國小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(約 34 公分×135 公分),一律不得裱
裝。對聯、四屏、橫式、裝框、手卷不收。
1.大小一律為四開(約 39 公分×54 公分),作品一律裝框,裝框後
高度不得超過 10 公分,連作不收。
2.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,並以平面設計為限,得採用各類基本
材料。
1.參賽作品形式不拘,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(約 39 公分×54 公
分),一律不得裱裝。
2.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。黑白、彩色不拘,作品形式單幅、多格均
可。
1.大小一律為宣(棉)紙四開(約 35 公分×70 公分),不得裱裝。
2.作品可落款,
。
1.大小以四開(約 39 公分×54 公分)為原則,一律不得裱裝。為預
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,得以透明膠片覆蓋。
2.作品正面一律簽名(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),並寫上張數編號及
。
比賽辦法: 各班參加比賽之作品,必須於作品背面種類分組,併同 (如附件一,請填妥),於
前逕送教學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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